本招标项目含金路、金德路、金剑路、凤苑路(二期)、金玥路(二期)一体化品质提升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456号及渝高新改投〔2022〕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含金路、金德路、金剑路、凤苑路(二期)、金玥路(二期),道路总长约4220米。包含工作内容有:拆除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排水管网修复、清淤等品质提升改造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初设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建安费约6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区域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以及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限额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评审论证及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组织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配合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取得相关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以上实施内容均为暂定,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从履约担保及低价风险担保缴纳完毕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施工工期:3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或(2)要求的业绩条件:
(1)具备:①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绿化设计业绩(包含景观打造或提升工程);②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绿化施工业绩(包含景观打造或提升工程);
(2)具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8-30 11: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8-3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1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
| 联系人: | 袁老师 | 联系人: | 郑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8188635 | 联系电话: | 1868074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