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岸区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南岸区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大沙溪雨污分流,包括(1)新建沿河截污干管:新建1.7km,DN1000截污干管;(2)泵站前污水截流:新建100m,d500~d1000污水管道;(3)全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对流域内17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整治,新建1.0km,d150~d800雨污水管道;(4)开敞段污水管网完善:新建1.1km,DN400污水管道;(5)对流域内17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污水处理及污染修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509.9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范围的各项专项论证和评估,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检测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
(3)施工:完成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具体见附件《发包人要求》。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监测和评审、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期算,要求11月底完工。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在上述时间节点未按时提交施工图承担违约金10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上述时间节点未按时竣工的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9-0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9-09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26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人: | 阳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2905607 | 联系电话: | 023-62602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