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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0-08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隆发改审【2022】2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张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张程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条双向2车道沥清混凝土主路、长601.686米,宽15米;新建2条沥青混凝土巷道路、长303.02米、6米宽;现状路两边加宽1米、沥清混凝土两边各加0.5米宽。

1.沥青主路:新建沥青主路601.686米,道路西起现状路水保站路口向东经张程乡小学南侧,终点至现状路马志林粉料棚处,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土结构,道路红线宽度21m(2*3.0m人行道+15.0m车行道),新建1-5.0米通道35米,配套单柱式警告标志8块,新建100W杆高9米单叉太阳能路灯40盏,新建电力排管6x3CPVC110+2CPVC100混凝土包封600米,新建通信排管1x七孔梅花管600米,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雨水管330米d500300米d400、90米d400预留管、240米d3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310米d500,300米d400,78米d400预留管,新建球墨铸铁给水管670米DN150;

2.巷道1:新建巷道153.876米,道路北起现状路张程乡小学路口,向南经小学运动场东侧,终点至沥青主路,道路等级乡村巷路,设计速度1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道路红线宽度7米(2*0.5m路肩+6.0m车行道),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30米,配套单柱式警告标志2块,新建50W杆高7米单叉太阳能路灯5盏,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雨水管155米d400、20米d400预留管、60米3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污水管155米d400,18米d400预留管;

3.巷道2:新建巷道149.138米,道路北起现状路马志林路口,向南经体育场东侧,终点至沥青主路,道路等级乡村巷路,设计速度1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道路红线宽度7米(2*0.5m路肩+6.0m车行道),配套单柱式警告标志2块,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雨水管150米d400、20米d400预留管、50米d3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55米d400,18米d400预留管;

4.现状路:加宽道路长558.716米,改造段西起沥青主路路口,东至赵北孝村路口,道路维持原设计标准,现状道路路面宽度6米,两侧各加宽0.5米,加宽部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对两侧面包砖铺装进行改建,配套单柱式警告标志6块,新建50W杆高4米单叉太阳能壁装路灯18盏。

2.2建设地点:张程乡张程村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

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一标段(主路0-340)

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二标段(主路340-终点)

隆德县张程乡道路建设暨巷道建设项目三标段(巷道1、巷道2、现状路、停车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 8  00  00 分至 2022  10  12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10  18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隆德县张程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固原市隆德县张程乡                   址:固原市原州区警民南路84号  

   编:           756300                 邮         编:       756000       

人:          金强                   联       人:             

   话:        13139540069             电          话:   13639541798    

发布单位: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莉 电话:13639541798 / 1363954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