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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安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8 00:00:00
菏泽市牡丹区安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g $ 2 0 T 
一.招标条件  ] Q P ( ^ o
菏泽市牡丹区安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菏泽市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菏区发改审批【2015】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 f : [ p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t c
本工程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安兴河河道及滩地内,工期为160天,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拦水设施、土方调整、替流、表面流人工湿地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Y B r &
三.标段划分情况  R ' c < F E
共一个标段,内容包括建设拦水设施、土方调整、替流、表面流人工湿地等  x n t G L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C j * 1 ( U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9 A Y @ 7 x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_ = 1 h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 A $ P z
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在建项目,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X q q y O U
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B & : 8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 2 n p U 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其身份证、省水利厅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领取招标文件。  P s t # M v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 ' i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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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T w 4 ` J 8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a Q ' < 4
(二)、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