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果园长江大桥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20】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初设及前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江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果园长江大桥位于广阳岛片区,果园港西侧,连接两江新区鱼嘴组团和南岸区广阳岛组团,北接现状长安大道,南联现状开成大道,长约4.86km,其规模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八车道,含公轨两用的跨江特大桥一座(果园长江大桥,是城市主干路与轨道交通20号线共用桥梁,桥梁主跨预估850米),互通立交1座(疏唐立交),简易立交2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71.7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2.6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阶段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主要专项论证,申报科研课题及其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本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全部勘察(可行性勘察、初勘、详勘、施工超前钻、补勘)及测量(地形测量、管线测量及物探)、前期专项。前期专项论证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网、环评、水保、稳评、通航、行洪、防雷、地震、地灾、压覆矿、既有建构筑物安全评估、电力安全评估、铁路安全评估、公路专项、轨道专项、行洪、控规维护等前期专项工作所涉及的专项方案编制及报批审批,直至获得审批确认等工作。
2.中标单位组织开展方案征集活动,征集不少于3套符合规划条件的高水平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果园长江大桥方案征集的投标。方案征集是由市规资局确定桥型基本方案后开展的景观优化征集工作。整个方案征集流程大致分为编制征集任务书、征集公开发布、评审、市规委会评选,工作开展约60天。
3.至少开展1项经招标人审定认可的科研课题,该课题与招标人共同申报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奖项。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及初设阶段210日历天,其中:可行性勘察30日历天、方案设计120日历天(含初勘30日历天)、初步设计60日历天;
(2)详勘阶段40日历天;
(3)勘察设计服务期:与发包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起至项目建设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单位,牵头人须为承担桥梁设计工作的单位。所有的桥梁设计工作须由一家设计单位独立完成,其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
3.3本次招标为果园长江大桥勘察、初设及前期服务和果园长江大桥施工图设计二个项目同时招标。投标单位可就上述两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项目。
二个项目的评标顺序按照果园长江大桥勘察、初设及前期服务和果园长江大桥施工图设计的顺序进行,已在先评审项目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只参与后续项目的评分但不参与排序(即后续项目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若投标人因异议、投诉或其他原因导致在先评审项目的中标资格被取消的,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知识产权费,其中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金额为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金额为 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2-26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12-2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1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37-39楼 | 地址: | 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2003室 |
| 联系人: | 温杰 | 联系人: | 金昕、何剑飞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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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3-68593897 | 联系电话: | 023-67707379 、67706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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