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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06 00:00:0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205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大兴院区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通知的函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投资额为   164383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西片区西北部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地上规模约10万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地下建筑规模约5.3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53000  ㎡ ;建筑高度:   不高于30米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红线外市政部分接驳工程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协助合同管理,协助招标采购等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   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申请人,除应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及公告说明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协议书随申请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推举一个具备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申请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书应作为联合体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 4.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方企业,则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设计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联合体为中外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方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5.如外国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 6.符合《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的其他要求。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      ,投标补偿:  80000 元。

五、资格预审方法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7  个。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2-06 09:30:00  至  2023-02-10 17:00:00  
    获取地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zhjy.bcactc.com/zhjy/) 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文件售价:   200  元。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2-16 10:30: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获取文件回执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建筑高总体不超过30米、局部不超过36米。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及资审评审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联系电话 :89151371)。 5.投标补偿:给予补偿。申请人为符合资格预审程序要求的申请人,申请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投标设计文件并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方案设计单位后,按照评标综合分数排名给予补偿。第二名给予15万元,第三名给予10万元,第四至倒数第二名均给予8万元,最后一名不做补偿。招标人将享有未中标人投标设计成果的著作权、知识产权、使用权及相关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人:  杨磊  
    电    话:  58303043       电    话:  186182554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10696145@qq.com  
2023年02月06日  发布单位: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磊 电话:18618255480 / 1861825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