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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城吊公路庄窠集镇集镇路段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8-17 00:00:00

广河县城吊公路庄窠集镇集镇路段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广河县城吊公路庄窠集镇集镇路段改建项目临州发改招20151079号文件下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城吊公路庄窠集镇集镇路段改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庄窠集镇

四、资金来源:县上自筹解决

五、概算总投资:315.04万元  

六:工程概况:

1、广河县城吊公路庄窠集镇集镇路段改建项目起点位于庄窠集集镇北侧,终点位于庄窠集集镇南侧,路线长1.08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0米和16米,与原城吊公路衔接段路基宽度为6.5

2、七、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合同段:符合《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标准。

    2、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路面结构采用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4厘米厚半开级配沥青碎石下面层,2厘米厚沥青混凝土上面层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涵洞设计荷载公路—II级。本次招标施工标划分为1个标段。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9201511

十、十、对投标单位要求:

      1、施工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施工投标单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 20150817日至20150821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0822日至20150826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1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993088944

      代理公司: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吴永杰      15682831973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