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企一体化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网!

和政县2015年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8-14 00:00:00

和政县2015年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招标公告

    和政县2015年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已由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州发改【2015995号文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和政县2015年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政县买家集镇、城关镇及马家堡镇人民政府

三、工程地点: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城关镇杜家河村及马家堡镇村 

四、资金来源:2015年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

五、概算总投资:248.98万元

六、工程概况:

1、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道路硬化工程:路线总长1.58km,由团结村内1条主巷道和9条巷道组成。全线采用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km/h,路基宽8m,路面宽5m,路面结构采用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2、和政县城关镇杜家河道路硬化工程:路线总长3.359km,由团结村内1条主巷道和44条巷道组成(其中:主巷道长0.434km44条巷道总长2.925km)。全线采用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km/h,路基宽4m,路面宽3m,土路肩宽2×0.5m,路面结构采用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3、和政县马家堡镇台子道路硬化工程:路线总长2.804km,起点接中庄村农村公路,途径刘家山。全线采用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km/h,路基宽3.5m,路面宽3m,土路肩宽2×0.25m,路面结构采用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七、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31日。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2015814日至2015820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21日至2015825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1000.0元(大写: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和政县财政局                  王利军    13993008485     

    代理公司: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邢  涛    15293111288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