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01123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泰姜行审备[2023]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鹏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通紫薇园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人民路东侧、马厂路北侧、经三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包括外线工程和区内10kv变电所及配套工程,外线第一路由110KV官庄10KVⅠ段母线10KV金通218线1#环网柜(电力),第二路由110KV姜堰变10KVⅡ段母线10KV广盛137线新桥环网柜接入(电缆),区内10KV变电所及所配套工程包括外线电缆沟、电缆敷设及配套设施、变配电设备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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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气工程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认定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先资格审查,再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 名 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文件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在9.6 分(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中,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名的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下一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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