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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布展工程总承包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19 00:00:00

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布展工程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3〕800号)靖行审备[2023]8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金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布展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文化中心,马洲公园东侧、阳光大道南侧、新洲路北侧。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对靖江市文化中心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后用于经营,装修面积约5686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21001002 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布展工程总承包 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布展工程总承包,区域范围主要包括:城市馆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长江文化客厅以及零星公共空间)。发包内容为布展、装修、艺术装置、智能化、多媒体硬件、系统集成设计及公共部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6050.0
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建筑装饰工程)资质甲级】 设计资质,且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或者具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03 - 2023  08 月,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3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布展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布展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有效期自 2020  01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B)设计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25)、3.26)、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可以同时参与靖江文化中心装修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A3212821886000021001001)及二标段(标段编号:A3212821886000021001002)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先一标段、后二标段,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在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人、且同时进入二标段定标程序的,则在二标段定标程序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人,一标段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参与二标段投标组成的联合体也不能被推荐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金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靖江市滨江新城江阳路9号 地址: 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人: 束常佳
电话: 电话: 13301435771
发布单位: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常佳 电话:13301435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