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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荔堡镇、罗汉洞乡、泾明乡算李子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决算、审计及土地重估登记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8-21 00:00:00

泾川县荔堡镇、罗汉洞乡、泾明乡算李子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决算、审计及土地重估登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荔堡镇、罗汉洞乡、泾明乡算李子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以甘国土资耕发【2014】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泾川县国土资源局,现委托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决算、审计及土地重估登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泾川县荔堡镇、罗汉洞乡、泾明乡算李子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范围提供本工程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决算、审计及土地重估登记工作;

2.3工程地点:泾川县荔堡镇、罗汉洞乡、泾明乡算李子村等14个村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

第二标段:决算编制;

第三标段:审计编制;

第四标段:土地重估与登记。

2.5工期: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工程量测量与竣工图绘制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决算编制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审计编制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度全省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评级结果》为A级(含A级)及以上的会计事务所;土地重估与登记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黑名单;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4.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费用及其它要求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6.3招标文件现金发售,每份文件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0时整,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花园B1区东门)二楼第一开标室;

6.5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6.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的,应该分别按每个标段或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或包的“投标登记号”。

第一标段PJ1508192111_01;

第二标段PJ1508192111_02;

第三标段PJ1508192111_03;

第四标段PJ1508192111_04;

(5)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且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ongshuijian@163.com;

(6)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泾川县北新街国土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8933266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产业园区联创广场B座六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519499603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