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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监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1-10 00:00:00



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011886000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海数备[2024]4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海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_海陵区 2.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37821㎡(约56.73亩),建设M会员店总建筑面积6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000㎡,地下建筑面积28000㎡。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2.3工期要求: 5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011886000083002001 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监理 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200.0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10 -2024 12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3周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亿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5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监理单位 

有效期自2021  1 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5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能力和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施工阶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91

?项目监理机构: 6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监理大纲       

?类似工程业绩: 3 

奖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注:1.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两个及以上开标时随机抽取。

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发布单位: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834153417 / 发布招标公告 发布中标公示 最新招标公告 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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