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2/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2/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11/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16:00 至 2025年02月17日 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2月24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长江南路17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室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张镜梅 |
| 电话: | 0510-85182885 | 电话: | 13606182885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10341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