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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14 00:00:00
招标条件
本项目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津和住建[202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564.4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64.4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3928.1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建设规模为73928.14平方米,项目涵盖南京路、泰安道等五条道路路段及丽思卡尔顿周边的27栋平改坡屋面,整修房屋建筑面积73928.14平方米。维修内容为平改坡屋面维修,钢结构基础加固,钢结构构件除锈,老虎窗更换,烟道、挑檐、山花等损坏部位维修、屋面防水层铺设等,总投资额564.4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施工,招标范围:项目涵盖南京路、泰安道等五条道路路段及丽思卡尔顿周边的27栋平改坡屋面,整修房屋建筑面积73928.14平方米。维修内容为平改坡屋面维修,钢结构基础加固,钢结构构件除锈,老虎窗更换,烟道、挑檐、山花等损坏部位维修、屋面防水层铺设等。本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坡屋顶维修、平屋面防水维修、檐口、老虎窗、钢结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81.495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2日2025年03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五楼E单元(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的关注截图”)获取文件,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刚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81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王连生  电话: 022-23229909
传  真: 022-23229909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玉英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五楼E单元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李勇承  电话: 022-88303599
传  真: 022-88303599 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连生
电话: 022-23229909 传真: 022-23229909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81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发布单位: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81号 联系人:孙嘉泽 电话:18385712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