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市一号巷(国睿段)、规划十一号路(国睿段)道路建设及回龙桥道路环境
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晚市一号巷(国睿段)、规划十一号路(国睿段)道路建设及回龙桥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鼓建发[2024]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国有(非政府投资):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私有:0.00%;外国私人投资:0.00%;其他: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鼓楼区回龙桥路、晚市一号巷、规划十一号路国睿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485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三条城市支路建设,其中,晚市一号巷(国睿段)西起回龙桥路,东至规划十一号路,长约464米,规划红线宽12米;规划十一号路(国睿段)南起模范中路,北至晚市一号巷,长约158米,规划红线宽24米;回龙桥路南起虎踞北路,北至晚市一号巷,长约131米,规划红线宽16米。最大管径d600。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有效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5.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1.0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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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8 % 。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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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 |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8.00 %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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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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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