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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密封件试验台架主加热系统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06 00:00:00
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的委托,为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ZX06002008第三代核电站核岛关键设备密封件研制与验证试验台架建设”课题中试验台架建设所需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标书编号:0613-156022123965
二、 简要内容:
1. 招标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2.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供货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1 密封件试验台架主加热系统 1套 设计压力20MPa,设计温度380℃,最大电功率3600kw
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5个月内交货。
4. 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召楼路3836号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方(或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投标方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能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和功能完善的配套设施;
3. 投标方必须有制造设计压力不小于20MPa,设计温度不低于350℃的电加热器至少1台以上的实绩(仅限2010年~2015年期间,以合同原件为准)。
4. 投标方从事承压管道及容器焊接和无损检测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国家或部颁的资格证书。
5. 投标方对设备制造负有全部责任(招标方指定采购的设备或部件除外),电加热器本体不得分包或转包。
6. 本技术文件仅提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若本技术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 方,则按较高标准执行,或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的原则,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在投标阶段所做的技术澄清,其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 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 投标方中标后,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经招标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8. 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如需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每天9:00-16: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