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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迎仙镇南张营村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6-09 00:00:00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临泉县迎仙镇南张营村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临泉县迎仙镇南张营村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资〔2025〕30号)

1.4 招标人临泉县迎仙镇人民政府、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 临泉县迎仙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泉县迎仙镇南张营村乡村振兴厂房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LQ2025GC0027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LQ2025GC0027 

2.5 建设地点 临泉县迎仙镇南张营村 

2.6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钢构厂房一栋二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消防、给排水、道路硬化、围墙、门岗房等辅助设施。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11592982.91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 日以来(以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3.8.1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6   6 17 00  分至 2025  6   27  9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                      ·   发布单位:安徽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