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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地-尚宁庄住宅小区室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04 00:00:00

平安地-尚宁庄住宅小区室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地?尚宁庄住宅小区室外工程项目已由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  20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2、工程名称:平安地?尚宁庄住宅小区室外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安宁区枣林路以东,植物园以南。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程规模:室外工程约21000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29日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平安地·尚宁庄住宅小区室外工程包括室外土石方工程(土方外购包括种植土),围墙、挡土墙工程,消防道路,人行道路,1.2.3.4#楼散水外工程,无障碍坡道,停车场以及室外给水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电缆工程。 

2.8、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3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申请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表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3.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资料员、安全员(c3证须持有效岗位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附近一年2015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须提供省外建筑企业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和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6年 3  月 4 日-2016年 3  月 8  日 

5.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7849089。 

5.3、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以现金形式缴纳。 

5.4、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凭证,对未缴纳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 3 月  14  日 10  00 ,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    开标厅。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为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ttp://ggzy.l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6楼  

联 系 人:张粉兰

联系电话:0931-4910613  

8.2.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高科大厦9010

联 系 人:王军锋 尚锐刚      

联 系 电 话:0931-8709000 18919199680  13519681486

8.3、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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