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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灵台县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4 00:00:00


项目编号:20180423-018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灵台县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8年灵台县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计划在县城区栽植乔木类绿化苗木83棵,灌木类绿化苗木2100平方米,维修部分市政设施。

3.工程概算投资:6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2018年5月25日开工至2018年6月23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人员要求为: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负责人或本公司在职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6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或市政公共工程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件(原件)、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元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或《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原件(2份)、《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绿化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无效。

5.各投标企业于2018年 5月5日17时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原件交至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南环路001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投标。

五、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4月24日00 时00分00 秒至 2018年4月28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423-018088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大道15号

联系人:李彬

电 话:0933-59392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南环路

联系人:边亚丽

电 话:17389673337

监管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003号

联系人:曹艳

电 话:0933-5933595

发布单位: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经理 电话:13993427006 / 093484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