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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渝水区珠姚线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8-06 00:00:00

1、招标条件

渝水区珠姚线改造工程已由渝水区发改局以渝发改字[2018]64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新余市渝水区新溪乡人民政府、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新溪集镇,经复兴、明星、城头、蒋家等村委终于姚圩集镇,建设里程约12.5公里,其中新溪段长约6.6km,姚圩段长约5.9km。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安费投资约3600万元,总投资约3750万元。

2.2技术标准

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 6.5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工期1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修改),施工工期  1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以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36个月,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9月。

2.4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等费用补偿。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1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放样、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

(2)公路工程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连接线及其他工程等);

(3)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防护栏、标志、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

2.5.2 本次招标施工主要工作内容:

(1)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主要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连接线及其他工程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防护栏、标志、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环境保护、绿化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

(2)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

2.5.3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财务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前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前投标业绩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审核通过的,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相应公路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报名前组成,报名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报名时由牵头人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协议书格式见附件6),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或以不同的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受到江西省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3.5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 10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非联合体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不用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含勘察、设计、施工)【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②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已录入并可查询,至少体现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里程长度、交(竣)工时间等项目关键信息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仅须提供彩色打印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正式开通交通施工用户的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原件或附有二维码可网上查询的打印件)]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原件或附有二维码可网上查询的打印件),附件4“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负责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不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成员各方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成员各方单位资质证书(含勘察、设计、施工)【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②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已录入并可查询,至少体现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里程长度、交(竣)工时间等项目关键信息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仅须提供彩色打印件)】,施工单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正式开通交通施工用户的有效网页截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原件或附有二维码可网上查询的打印件)]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原件或附有二维码可网上查询的打印件),附件4“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4 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报名并不代表认可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以开标时评委会的认定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开标时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招标人为新溪乡人民政府和姚圩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需按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中工程量分别与新溪乡人民政府和姚圩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市渝水区新溪乡人民政府(章)

新余市渝水区姚圩镇人民政府(章)

地    址:渝水区新溪乡、姚圩镇

联 系 人:漆先生/邓先生

电    话: 18807901000/13879044461

 

标代理机构:新余鼎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站前西路钟山花园1栋5单元3楼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79074867

电子邮件:503174500@qq.com

 

招标监督机构:渝水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