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17]141号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塘高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财政补贴3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①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塘高速分公司的外场设施建设及各自分中心改造等。
② 天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唐津大队、津汕大队、津静大队、滨保大队、塘承大队、海滨大队、津蓟大队、京沪大队、京津塘大队、京津大队指挥中心建设或改造(含软件)、路网管理中心改造、机房装修及车辆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具体路段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高速公路编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所属公司 |
里程(公里) |
| 1 |
G1 |
京哈高速 |
天昂公司 |
37.179 |
| 2 |
G1N |
京秦高速 |
高速集团 |
30.309 |
| 3 |
G2 |
京沪高速 |
高速集团 |
92.85 |
| 4 |
G18 |
荣乌高速(二分) |
高速集团 |
59.328 |
| 荣乌津晋西段 |
鑫宇公司 |
13.718 |
||
| 荣乌高速(四分) |
高速集团 |
15.074 |
||
| 5 |
G25 |
唐津南段 |
高速集团 |
45.364 |
| 唐津北段 |
新展公司 |
59.804 |
||
| 6 |
G2501 |
滨保高速 |
高速集团 |
99.4 |
| 7 |
S1 |
津蓟高速 |
高速集团 |
115.4 |
| 8 |
S2 |
津宁高速 |
高速集团 |
47.654 |
| 9 |
S3 |
津滨高速 |
津滨公司 |
27.766 |
| 11 |
S4 |
津港高速 |
高速集团 |
14.92 |
| 12 |
S6 |
津沧(天朗段) |
天朗公司 |
12 |
| 津沧(天永段) |
天永公司 |
42.128 |
||
| 13 |
S7 |
津保高速 |
津富公司 |
24.816 |
| 14 |
S11 |
海滨高速 |
海滨大道 |
69.3 |
| 15 |
S21 |
塘承高速 |
高速集团 |
90.7 |
| 16 |
S30 |
京津高速 |
京津公司 |
121.303 |
| 17 |
S40 |
京津塘高速 |
招商公路京津塘公司 |
100.853 |
| 18 |
S50 |
津晋高速东段 |
高速集团 |
24.333 |
| 津晋高速西段 |
鑫宇公司 |
8.239 |
||
| 19 |
S51 |
宁静高速 |
高速集团 |
41 |
| 20 |
S60 |
滨石高速 |
高速集团 |
26.521 |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2.1 本项目工程范围:
① 外场设施的建设包括:摄像机基础及立杆、高清遥控摄像机、高清固定摄像机、主线电子警察、应急车道违法抓拍、一车道违法抓拍、车间距违法抓拍、互通匝道卡口抓拍、收费广场违停、服务区出入口抓拍、标志标牌、外场传输设备建设、外场供电建设等;
② 各公司分中心改造包括:三层以太网交换机、视频管理服务器、交通事件管理服务器、高清解码器、工作站等;
③ 天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建设包括: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含装修)、违法数据上传、路网管理中心改造、原有软件对接及新软件研发等;
④ 天津高速公路交警各大队建设包括:各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及改造(含装修)、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及建设、车辆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等。
2.2.2 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
1标段包括:科技设施1标(高速集团)机电设备检测、天昂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京津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招商局公路京津塘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
2标段包括:科技设施2标(高速集团)机电设备检测、新展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鑫宇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天永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津富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天朗公司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海滨大道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津滨高速机电设备及土建基础检测。
3标段包括:科技设施3标、科技设施4标(高速集团)、软件部分、装修部分、车辆移动应急指挥系统的所有施工内容。
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T 29-148-2005、《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2007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23-2008等交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对天津市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并提交交工检测报告。
2.3 服务期限
自2018年11月20日开始进行检测,12月21日出具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累计完成合同金额达到7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或机电工程检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3个标,且不同标段不得为同一项目负责人;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要求C级或以上。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的桥梁工程投标。
3.4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事业法人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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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八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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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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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59005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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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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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勇、周朝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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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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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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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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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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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