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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等建筑夜景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14 00:00:00

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等建筑夜景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PYJS1811134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等建筑夜景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鳌批〔2018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泰宇花苑、万和嘉园、红日檀香园、银泰花苑、嘉宏花苑、安置房五期等共六个小区23幢建筑亮化工程,除泰宇花苑位于新河南路的鳌江商业城的南侧外,其余均位于胜利路,东起火车站大道,西至鳌江标准堤。

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等建筑夜景亮化工程,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工程总投资1900万元,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电气或机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员,且不得相互兼任。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总数不可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在职职员。投标报名由牵头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4日至20181214日上午930,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1114日至20181214日上午930分。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149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9687833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868560509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