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JKMLQ2019110108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 建设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
原公告标题 |
禄劝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 修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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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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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禄劝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禄发改[201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1标段(管材采购)、第2标段(光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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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1)新建或更换引水、输(配)水管道274.58km,其中:热镀锌钢管均为明铺,管长合计192.70km;PE管均采用地埋,管长合计 81.88km; (2)新建、拆除重建及加固处理前池及蓄水池106座,其中:10m3蓄水池11座、20m3蓄水池4座、30m3蓄水池15座、50m3蓄水池48座、100m3蓄水池22座 、200m3蓄水池1座、300m3蓄水池2座;修复蓄水池3座,其中:100m3、150m3、1500m3蓄水池各1座;(3)新、改建取水建筑物50座;(4)新建及配套改造提水泵站23座。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 总投资:1293.84万元 招标规模:489.120314万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禄劝县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0月23日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一标段: 招标规模:4277889.32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在招标人通知供货后五日内供货至各受益村组仓库或业主指定地点,包括装卸。 招标范围:禄劝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二标段: 招标规模:613313.82 元。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运达安装现场,并安装和调试完毕。 招标范围:禄劝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光伏工程。(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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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三) 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一标段: 3.5.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3.5.2投标人应是管材生产企业或授权销售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 3.5.3 PE管投标产品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批件;热镀锌钢管投标产品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注: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5.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人饮工程管材的供货业绩;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及报表)。 3.5.7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8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二标段: 3.5.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是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太阳能光伏应用行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套产品应具有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3.5.3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5.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及报表)。 3.5.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7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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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14 15:42 至 2019-11-2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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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05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兴路24号9栋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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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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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五星路497号 |
招标代理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铂金大道城市公园广场1幢25楼 |
| 招标联系人:黄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崔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187889281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888255537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96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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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电话:13888255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