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2024年收费管理设施专项及日常维修等新建改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2021年-2024年收费管理设施专项及日常维修等新建改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2021年-2024年洛阳分公司下辖及代管所有收费站房建、院区、收费大棚、收费安全岛、地下通道、收费车道、收费亭等收费管理设施专项及日常维修等新建改建工程设计服务费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立项报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作内容为2021年-2024年洛阳分公司下辖及代管所有收费站房建、院区、收费大棚、收费安全岛、地下通道、收费车道、收费亭等收费管理设施专项及日常维修等新建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立项报告)、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审查等;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交施工及业主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包括文本版和PDF格式电子版)、规范、准确的施工图预算、文件汇总、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2 本项目为2021年-2024年收费管理设施专项及日常维修等新建改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期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5.3招标文件等资料免费下载。 5.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远程开标室(二)-2(新:远(二)2)。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www.hnggzy.com。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鳞路最南端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082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51号楷林中心7座703室 联系人:路女士、余先生 电 话:0371-61919999
2021年6月30日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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