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105国道至苑前(铁路桥至沿凤路段)县道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105国道至苑前(铁路桥至沿凤路段)县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投资字【2021】5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1 ,招标人为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总长2.62公里,主要对原路面进行碎石化后重铺碎石垫层、水稳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减速带和路面标线等附属设施。
2.2本项目总投资约466万元。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工程计划工期 7 个月;质量标准为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不设业绩、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到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6日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1)投标人在市民之家一楼大厅签到,开标有签到但未提交健康信息登记表的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单位CA锁单独密封好(若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则与CA锁一起封装并在封面注明内有保函)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CA锁密码及联系电话。(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需资料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7.2、(1)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体温检测(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测量体温后出示居民身份证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健康码不是绿色的、未接种疫苗且未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签到前100名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厅,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不随意走动,确保不扎堆,不聚集。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服从以上安排的该单位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监管单位及本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泰和县文田圆盘交通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3437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96-86362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六合盛世鹭州观澜小区37栋2单元602室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96-8265128
日 期: 2021年8月24日
发布单位: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689340625 / 0796-826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