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彭水发改发〔2021〕47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以站前广场为中心,实现铁路、公路、旅游、出租和社会交通间的高效无缝连接。总用地面积为10327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4584.79平方米,主要包含地下车库、配套商业、交枢纽中心和配套商业、旅游集散接驳中心和配套商业。道路设计范围全长10.273Km,设桥5座,共长 1143m;设框架桥1座,共计85.0横米;设涵洞2座,共计285.0横米。挖方271万方,填方240万方,弃方31万方。隧道长度1075m(单洞长度)。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251667.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彭水县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5 勘察工期:90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岩土工程)。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勘察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11-30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12-0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7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彭水县汉葭街道渔塘社区县坝街15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6楼 |
| 联系人: | 敖老师 | 联系人: | 万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083096011 | 联系电话: | 023-63210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