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井河河道改道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9〕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盐井河河道改道工程位于莲花滩河左岸一级支流盐井河金凤镇内,治理河段上起于重庆机动车强检试验场涵洞出口,下止于规划虎曾西路盐井河大桥下游约55m,原河道中心线长约690m,改道整治后长约550m,桩号为K0+000~K0+550。该工程由护岸工程、排水工程等组成,其中护岸工程总长1086m(左岸529m、右岸557m);排水涵管共3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0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8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河道治理、生态护坡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从履约担保缴纳和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缴纳完毕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业绩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
/。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
□工程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3-01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3-02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1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707、708、709号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田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20774836@qq.com |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9 | 联系电话: | 023-63054906 |
| 传真: | 传真: | 02363876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