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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30 00:00:00

广河县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河县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监理经临州发改综(2014)1154号、临州发改综(2014)1170号文件批准建设, 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监理
  二、建设单位:广河县公安局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城关镇
  四、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补助、县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五、概算总投资:2532.51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公安局、司法局业务用房1栋,为地上8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078.3平方米。及配套建设附属工程。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9月-2016年2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十一、监理单位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监理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本公司总监任命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总监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配备人员, 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5730日至201584  上午900—1130分,下午2: 30—530 (节假日除外)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5日至201589日  上午9001130分, 下午2305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   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广河县公安局     马春梅    13830105800
   招标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马俊  18693143580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15382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