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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监测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28 00:00:00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次招标项目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8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交通运输部 关于京昆国家高速公路四川省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起于广元市周家河,接已建的G75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元至南充段,经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广元港、剑阁县高观乡、普安镇、柳沟镇、武连镇、绵阳市梓潼县演武乡、许州镇、游仙区徐家镇,止于魏城镇东南侧,接在建的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路线全长约123.5km;桥隧比约61.68%;全线设周家河(枢纽)、红岩、剑门关、普安、柳沟、武连、演武、许州、两弹城、卧龙、魏城、魏城(枢纽)共1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10条互通立交连接线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1级。隧道建筑限界15.25x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7月编制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20日以《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20]104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涉及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报告书,以新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共划分为 HBJC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制订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监测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2)监测重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明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单位和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整改建议;同时还包括进行全施工阶段的生态监测,以及营运期的生态监测(如有)。

3)负责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条款和经审核的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施工阶段和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监测,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

5)参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及时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6)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7)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8)委托人要求的环境监测其他事项。

2.5服务期

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后终止。预计服务期72个月 (包含施工阶段48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个月)

2.6机构设置

要求监测单位在项目所在地设置驻地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1.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3.1.3业绩要求:5年(自2017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注: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 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下同。

3.1.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近三年内(2019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本项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 06  30  00:00 时至2022  07  25  10: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承担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2  07    25  日上午09:3010: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 07   25 上午 10: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人:代先生

电话:028-8701968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     

  码: 750002  

     人: 王先生  

       话:  028-86259836  

发布单位: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719695630 / 028-8625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