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波罗赤镇华家店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波罗赤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波罗赤镇华家店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波罗赤镇华家店村 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总长6.07公里。其中新建3.5米宽无路肩硬化路5.57公里,新建4.5米宽过水路面1处,总计22.4延长米,新建3.5米宽红砖路2处,共计477.6延长米,开山降坡1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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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25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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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5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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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必须用实体CA锁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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