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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关于落实海绵理念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1-03 00:00:00
辽宁省沈阳市关于落实海绵理念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7275 工程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关于落实海绵理念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7275003002 标段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关于落实海绵理念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定线及选线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1月0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绍岩 注册城市规划师 GH20112100370 3000000.000000元 30日历天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96.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绍岩 关宇峰 韩迪
注册资格 注册城市规划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证书编号 GH20112100370 GH20202110071
投标报价 3000000.000000元 3000000.000000元 30000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企业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 96.0 73.67 66.3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