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原岑溪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207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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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岑溪市国大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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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岑溪市国大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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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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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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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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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对本项目 1#、2#地块污染土壤进行开挖,采用异位稳定化技术处理污 染土壤约 14658.81m?,稳定化处理达标后运至 1#地块南侧新建阻隔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2)对本项目地块内遗留的 518m? 危险废物进行清挖并集中运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3)对本项目 1#、2#地块内建(构)筑物及表层硬化地面进行破拆,产生建筑垃圾方量约为 1200.68m?,项目建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冲洗干净后回填至深基坑内进行场地平整。(4)项目地块遗留的属于第Ⅰ类一般固废的废渣(约172m?),利用 1#地块北侧危险废物开挖后形成的基坑新建阻隔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5)本项目地块阻隔填埋完场后,对阻隔填埋区及地块其他区域进行生态绿化,绿化总面积约为 7936.60㎡。(6)在 1#地块污染土壤阻隔填埋区南侧修建挡墙,挡土墙高 4.0m,挡墙总长约 137m,挡墙采用 M10 砂浆砌筑 MU40 块石,采用 M10 砂浆勾缝。(7)建设环场截洪沟和排水沟,环场截洪沟总长约为 298m,排水沟总长约为 329.5m。 (8)对5#尾矿库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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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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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 月 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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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中标人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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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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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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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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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玖角柒分(?12841997.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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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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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徐剑(注册编号:桂245212100494 ;身份证号: 450981********3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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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铁(身份证号:452526********11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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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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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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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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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壹仟贰佰玖拾肆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叁角伍分(?12947887.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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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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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李贵秀(注册编号:桂245222201417 ;身份证号: 450222********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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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吕冰(身份证号:450981********2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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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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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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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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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壹仟叁佰零壹万肆仟零玖拾肆元捌角贰分(?13014094.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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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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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甘昆相(注册编号:桂245131437335 ;身份证号:450803********6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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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贺毅(身份证号:450304********2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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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8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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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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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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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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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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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3822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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