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李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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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15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205810149104227 |
| 项目名称 |
“两庭”建设 |
| 标段编号 |
E3205810149104227003001 |
| 标段名称 |
梅李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名称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 项目类型 |
施工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单位名称 |
常熟市沙家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朱倩颖 |
| 中标价格 |
673461.87元 |
| 中标工期(天) |
240 |
| 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的得分和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得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经评标委员会判定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取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单位数量为21家,抽取的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三:均值入围法,G1=10%,G2=25%;B1系数=90%,B2系数=15%;抽取的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评标基准价=673461.87元; A1=677540.01元,合理最低价为673381.39元。) |
| 工程地点 |
兴隆九里大街 30号、梅李镇梅北路 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