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企一体化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网!

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25 00:00:00

受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我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征求意见稿)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Hp1pdrtza1ZKhnR1Jk9Ag 提取码: pta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屈建平,联系电话:1357921606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洪文

联系电话:15609431366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239号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新疆金硕羌诺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