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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油田涩北气田七个泉组2026-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26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青海油田涩北气田七个泉组2026-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青海油田涩北气田七个泉组2026-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地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建设内容:共建设119口采气井场、17口回注井场

项目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2) 联系人:张工

(3) 联系电话:18699634617

(4)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青海油田天然气化工大楼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蒋工

(3) 联系电话:18049219890

(4)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5) 电子邮箱:86560839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zWu72KBiHcuw1JujqEDQ提取码:3dbh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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