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6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白鹅潭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6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有关环境影响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qn6g0LlUu2VH75qVVcwkA 提取码: g16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或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查询。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聚龙湾启动区项目AF0212062地块(9号地)T3主楼楼顶。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环评情况的公众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广州聚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洪工 联系电话:020-87300045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聚龙湾太古里 邮箱:hongxq@gzprg.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州市众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吴工 联系电话:020-3227264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2号楼 邮箱:117410527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