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对“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m2,建设年产9.5万吨烧碱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11-85677767
邮箱:31550079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大连中环卓信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4708030
四、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