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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第一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29 00:00:00

《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对“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9.5万吨/年烧碱异地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m2,建设年产9.5万吨烧碱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海发双狮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11-85677767

邮箱:31550079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大连中环卓信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4708030

四、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