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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先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材料产业化项目第一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1-01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先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先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材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能源装备制造园区内神华胜利电厂东侧

建设内容:本次变更内容包括:①锅炉烟气烟囱设计高度由原环评100m调整为86m,经大气预测复核,降低烟囱高度后污染物排放仍可满足相关标准及区域环境质量管控要求;②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由原环评钠碱法改为石灰石-石膏法,主要考虑石灰石吸收剂货源充足、运行药剂成本更低,副产物石膏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长期运营稳定性更优;③脱硫废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原环评方案为预处理(高效反应器+高效澄清器)+ 中水处理系统(曝气生物反应池→机械加速澄清池→变孔隙滤池),处理出水回用于生产;现设计调整为预处理(高效反应器+高效澄清器)+三效蒸发+污泥分离,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生产。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内蒙古先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范亚杰

(3) 联系电话:13232333223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能源装备制造园区内神华胜利电厂东侧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内蒙古岳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旭东

(3) 联系电话:15804719829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书香门第小区综合楼610

(5) 电子邮箱:16041687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