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
现将《无锡市东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无锡市东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石新路100-13;
建设单位:无锡市东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qinghua@wxsde.cn。
附件1:无锡市东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验收意见.PDF298.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无锡市东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稿).pdf1.4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