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企一体化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网!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港区分公司年产66吨福多司坦、5吨利奈唑胺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1-08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港区分公司年产66吨福多司坦、5吨利奈唑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港区分公司年产66吨福多司坦、5吨利奈唑胺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对1#车间66吨福多司坦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对2#车间原有年产1吨利奈唑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本次承诺放弃2#车间现有0.2吨聚普瑞锌生产线。

项目性质:扩建,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朱总

(3) 联系电话:15366598332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沈工

(3) 联系电话:1755100901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正大丰海环评公示文本.pdf20.5 MB, 下载次数8